为加强我区劳务派遣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五条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20〕43 号)的规定,现公布《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获得经营许可劳务派遣单位公示情况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详细名单请查阅附件。
如有异议,请向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股反映。
联系电话:0763-3939078。
附件:获得经营许可劳务派遣单位公示情况表(2025年6月30日).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